國家碳達峰試點建設方案
發改環資〔2023 ]1409號
一、總體目標
落實國務院《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有關部署,在全國范圍內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聚焦破解綠色低碳發展面臨的瓶頸制約,探索不同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的城市和園區碳達峰路徑,為全國提供可操作、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
二、工作原則
堅持積極穩妥
將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經驗、政策機制以及不同地區碳達峰路徑作為重點,尊重客觀規律,不簡單以達峰時間早晚或峰值高低來衡量工作成效。
堅持因地制宜
充分考慮不同試點的區位特點、功能定位、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因地制宜確定試點建設目標和任務,探索多元化綠色低碳轉型路徑。
堅持改革創新
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持續深化改革、開展制度創新、加強政策供給,不斷完善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機制。
堅持安全降碳
統籌發展與安全,堅持先立后破,妥善防范和化解探索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挑戰,切實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糧食安全和群眾正常生產生活。
三、建設內容
(一)確定試點任務
深入分析綠色低碳轉型面臨的關鍵制約,圍繞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產業優化升級、節能降碳增效以及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清潔低碳轉型,謀劃部署試點建設任務。
(二)實施重點工程
在能源基礎設施、節能降碳改造、先進技術示范、環境基礎設施、資源循環利用等領域規劃實施一批重點工程,形成對試點城市和園區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有力支撐。
(三)強化科技創新
開展綠色低碳領域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研發,大力培育綠色低碳產業,支持企業應用先進適用綠色低碳技術。加強“雙碳”專業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
(四)完善政策機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綠色發展的財政、金融、投資、價格政策和標準體系,創新碳排放核算、評價、管理機制,推動城市和園區能效與碳效整體提升。
(五)開展全民行動
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大力推廣綠色低碳生活理念,促進綠色消費,創新探索綠色出行、制止浪費、垃圾分類等方面體制機制。
四、組織實施
(一)確定試點名單
統籌考慮各地區碳排放總量及增長趨勢、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等因素,首批在15個省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由有關省區發展改革委根據分配名額提出建議名單。根據首批試點推進情況組織開展后續試點建設。
(二)編制實施方案
按照《碳達峰試點實施方案編制指南》要求,結合自身實際科學編制試點實施方案,明確重點任務、改革舉措、重大項目和工作進度安排。
(三)開展試點建設
試點城市人民政府和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主體責任,完善工作機制,按照實施方案扎實開展建設。省區發展改革委履行指導責任,督促推進各項重點工作。
(四)加強總結評估
省區發展改革委定期開展建設情況總結評估,系統梳理試點工作進展成效,深入分析試點建設中遇到的問題。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對試點工作指導和督促檢查。
(五)做好經驗推廣
及時梳理總結有推廣價值的經驗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將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在本地區率先推廣,推動轉化為地方法規、政策制度、標準規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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