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4日,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家數據局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
生態環境部宣教司司長、新聞發言人裴曉菲在5月29日生態環境部例行發布會上介紹,碳足跡通常是指以二氧化碳當量表示的特定對象溫室氣體排放量和清除量之和,特定對象包括產品、個人、家庭、機構或企業,石油、煤炭等含碳資源消耗越多,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碳足跡就越大,反之,碳足跡就小。產品碳足跡是碳足跡中應用最廣的概念,是指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包括從原材料的生產、運輸、分銷、使用到廢棄等流程所產生的碳排放量總和,是衡量生產企業和產品綠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標。
《實施方案》明確,從產品碳足跡著手,完善國內規則、促進國際銜接,建立統一規范的碳足跡管理體系,推動規則體系兼具中國特色和國際影響,積極參與全球碳定價和氣候治理,助力經濟綠色低碳轉型、高質量發展和美麗中國建設。
建設目標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制定發布與國際接軌的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點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銜接取得積極進展。
到2030年,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制定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覆蓋范圍廣、數據質量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產品碳足跡應用環境持續優化拓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因子數據庫與碳標識認證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實質性參與產品碳足跡國際規則制定。
《實施方案》明確多項任務,旨在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
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立足國情做好產品碳足跡國際通用核算方法和標準本地化工作,編制發布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明確產品碳足跡核算邊界、核算方法、發布形式、數據質量要求和溯源性要求等,統一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編制要求。
發布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優先聚焦電力、煤炭、天然氣、燃油、鋼鐵、電解鋁、水泥、化肥、氫、石灰、玻璃、乙烯、合成氨、電石、甲醇、鋰電池、新能源汽車、光伏和電子電器等重點產品,制定發布核算規則標準。按照團體標準先行先試、逐步轉化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原則,研制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行業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團體標準推薦清單。對實施基礎好的團體標準采信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建立完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依托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優先聚焦基礎能源、大宗商品及原材料、半成品和交通運輸等重點領域發布產品碳足跡因子,建立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指導研究機構、行業協會、企業報送產品碳足跡因子,充實完善國家數據庫。行業主管部門、有條件的地區、行業協會和企業等可根據需要依法合規收集整理數據資源,研究細分領域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與國家數據庫形成銜接和補充。
建立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研究制定產品碳標識認證管理辦法,明確適用范圍、標識式樣、認證流程、管理要求等。研究制定產品碳足跡認證目錄和實施規則。
建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政府部門探索開展重點行業和細分領域的產品碳足跡分級評定和管理工作。鼓勵企業參照相關標準和要求開展自身和供應鏈碳足跡評價,推動企業挖掘減碳潛力、優化供應鏈管理、提升產品低碳競爭力。
探索建立碳足跡信息披露制度。在保障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前提下,分階段、分步驟鼓勵企業以環境氣候信息披露、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或自愿性評價認證等方式發布產品碳足跡核算結果與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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